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2.05%股份的股东蒋渊,在2019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1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议案1-议案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议案1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9年5月7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蒋渊、陆龙英、尚纯(上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